招标类型: 土建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军用标准件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1-001457
需求单位: 天一控股->华西区域事业部->华西项目部
招标单位: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军用标准件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刘伟涛
联系电话: 18500675006
联系邮箱: 3810119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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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标准件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防水工程公告
1、项目名称:军用标准件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西安市阎良区云汉路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品牌要求 | 备注 |
1 | 防水工程 | 平方米 | 详见附件清单 | 无 | 主材防水卷材和冷底子油甲供 |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50300-2013《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陕西省地方验收合格标准及集团公司文明施工验收要求
4、计划工期要求:开工进场时间2021年11月17日,完工时间2022年5月30日,且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5、资质要求: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相应劳务资质
6、付款方式:
1、正负零及以下部位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部分工程量的80%;
2、屋面防水完工且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屋面工程量的80%;
3、卫生间、管井及1层生产车间地面等防水完工后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部分工程量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屋面防水质保期满5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付清质保金(无息)。质保期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变更或签证带来增减项,应及时签订变更联系单,单项变更不超过合同额10%,不计入劳务报酬的进度付款并在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单项变更超过合同额10%,超出部分执行原合同付款条款)
7、其他:
1、 现场不提供食堂和宿舍,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本工程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工作所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施工人工费、辅材费、使用工具费(除塔吊、物料提升机以外)、职工劳保用品、意外保险、配合取样检测、闭水试验,文明施工人工配合费、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总造价包含质量创优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期保障费,单项未达标结算按1元/m²扣除(费用按建筑面积计取)。
4、配合其他专业的预留洞口二次封堵等工作。
5、推行样板引路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先进行样板施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大面积进行施工。在进行大面积施工时分包人必须按照工程承包人约定的工艺做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进度等要求进行施工。
6、分包人需执行发包人限额领料制度,签署材料领用使用协议,对超额使用部分承担相应费用。
7、由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分包人需加强管理,如造成损坏丢失或者使用量超过工程承包人规定的损耗率的,由分包人承担损失。如发现分包人工人偷盗公司材料或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一经查实,材料的损失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由分包人负责全部赔偿,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分包人处罚,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8、凡是由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材料、机具、工具设备等应履行领用签字手续,如造成损失、丢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
9、自用材料的卸车和二次搬运,材料和成品及半成品的垂直运输、码放、清理,材料的保管,退场清点入库(分包班组在入库前分类进行清点,不同材料不得混放)。
10、除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由工程承包人提供外,其他辅助工具均由分包人自行采购、租赁、维护、保养,并保证所用工具为合格产品。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龙门架司机由分包人负责提供(特种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涉及施工场地的施工用电,由工程承包人提供到现场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的开关箱、电线等由分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内的施工用水总水源点,总水源点以下的所有设备、水管均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12、施工现场的工具、设备,各类防水材料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的材料堆放区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施工现场要求工完料尽场清。
13、严禁从楼内、窗户口或电梯井内向下或向外抛洒,倾倒各类垃圾,楼层内必须洒 水后再进行清扫作业,严禁无防尘措施进行清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分包人负责清运至场内承包人指定的地点。
14、施工区必须安排专人打扫现场卫生,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安排,及时施工区和材料堆放区场地卫生,如遇政府部门、公司等检查活动,凡因现场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不到位等引起的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均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15、配合施工过程中需做施工试验和检查、检测等所用的人工。
16、在合同承包期内,现场施工不在发生点工费用,费用自行考虑。
17、包含为达到招标约定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而发生的维修费用。
18、不同分包队伍之前的交接,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19、分包人高峰期人员:10人,管理人员2人。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如不能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应随时调整。
20、如工程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工程不得因此而停顿。如分包人擅自变更,无论原因如何,一切费用均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8、报名方法:
方法一:在电脑端登陆账号,点击“投标”、“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方法二:在微信公众号,直接点击消息可直接报名。
9、线上报价方式(报价阶段):在电脑端登陆账号,点击“投标”、“在线投标报价”。
10、联系方式:
项目部联系人:李翀 联系电话:13352071650
区域负责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采系统服务:022-23858688-8482)